公告通知

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25 16:23:31

洛市直发〔2013〕10号

市委市直工委

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七一”表彰

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市直机关各单位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推进我市福民强市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为充分展示机关党建工作的丰硕成果,树立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激励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在福民强市建设事业中更好的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92年华诞的到来,经市委同意,今年“七一”前,将表彰一批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立足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好中选优,推荐表彰一批市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激发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表彰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

2、优秀共产党员300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

三、推荐条件及范围

1、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在全市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典型,在扎实打好项目建设、经济转型、机制转换、城建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创优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六加一”攻坚战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成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要注意推荐服务窗口和服务一线单位,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典型。

2、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推荐的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所属基层一线的单位和岗位倾斜。

3、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六加一”攻坚战、牡丹文化节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全市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推荐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从市直机关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中产生20个,由市委市直工委根据各单位党组织近年工作考评情况来确定;从市直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下属的基层党组织中产生80个,由市直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根据市委市直工委分配的名额从基层党组织中评选产生。

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从市直机关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从事党务工作者中产生20名,由市委市直工委根据其近年来的工作实绩来确定,原则上从市直机关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中的先进党组织中产生;从市直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下属的基层党组织中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中产生80名,由市直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根据市委市直工委分配的名额从基层党务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300名:主要由各单位从生产和工作一线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原则上不评选县处级党员干部。

三、评选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评选办法。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按照市委市直工委的分配名额,优中选优,经过认真筛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确定,报市委市直工委审定。

(二)、注意事项。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把关,推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评选单位审查后,分别填写《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各一式二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市党政综合大楼1125,电话:63936113)。

附:1、市直机关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推荐上报材料上报说明

3、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4、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印

                                          (共印130份)

附件1

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个人推荐名额

     类别

单位

先进党组织

(基层)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

优秀共产党员

市委办

1

1

3

组织部

1

1

2

日报社

1

1

3

计生委

1

1

2

政府办

1

1

3

司法局

1

1

2

人社局

2

2

8

工商局

2

4

15

水务局

2

2

6

地税局

2

2

7

医药监管局

1

1

2

交通局

1

2

7

环保局

1

1

4

文广新局

2

1

6

总工会

1

1

3

商务局

2

2

10

人防办

1

1

2

宣传部

1

1

2

市政协

1

1

3

审计局

1

1

2

     类别

单位

先进党组织

(基层)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

优秀共产党员

房管局

1

1

2

 法 院

2

2

4

发改委

1

1

7

财政局

1

1

4

农业局

1

1

2

国土资源局

1

1

4

技术监督局

1

1

5

卫生局

2

2

7

公用局

1

1

2

园林局

2

2

9

城管局

1

1

2

教育局

3

4

35

接待办

1

3

纪 委

1

1

2

党 校

1

1

2

统计局

1

1

2

市人大

1

1

3

国资委

1

1

3

检察院

2

2

5

林业局

1

1

3

农经委

1

2

国税局

2

2

10

烟草局

1

1

3

民政局

1

1

6

     类别

单位

先进党组织

(基层)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

优秀共产党员

建 委

2

2

5

文物局

2

2

4

科技局

1

1

2

体育局

1

1

2

粮食局

2

2

6

供销社

2

1

4

煤炭局

1

1

2

老干局

1

1

2

河务局

1

3

工信局

1

1

黄金局

1

1

信访局

1

1

市场发展中心

1

农机局

1

1

市直工委

1

1

城市规划局

1

2

团市委

1

1

安监局

1

2

畜牧局

1

1

1

外侨办

1

政法委

1

统战部

1

2

档案局

2

法制办

1

     类别

单位

先进党组织

(基层)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

优秀共产党员

科 协

1

地方志

1

机关事务管理局

1

残 联

1

经研中心

1

地震局

1

检验检疫局

1

城调队

1

西霞院

1

党史办

1

编办

1

妇 联

1

文 联

1

侨 联

1

扶贫办

1

花会办

1

气象局

1

红十字会

1

防范办

1

保密局

1

     类别

单位

先进党组织

(基层)

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层)

优秀共产党员

社科联

1

宗教局

1

口岸办

1

公积金中心

2

金融办

1

资产交易中心

1

无线电中心

1

中储粮洛阳库

1

附件2:

推荐上报材料填报说明

一、《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填写说明

1、工作单位、职务、党组织名称等,一律使用全称(依据单位公章、任免文件等)。日期统一格式为六位,例如:2013.05。

2、“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要求实事求是、凝练准确、重点突出。

二、《市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填写说明

1、“党组织名称”依据公章填写。

2、“基本情况”一栏,应包含以下内容:(1)党组织的类别〔企业、事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公安机关等〕;(2)党组织的构成;(3)党员的数量;(4)如2011年来有重大责任事故的需注明。

三、其他说明

1、“填报单位”为市直机关直属党委、总支。

2、表彰对象推荐审批表中“填报单位党委意见”一栏需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机关党组织公章。

3、从市直机关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中产生的20个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填报单位为表彰对象,“填报单位党委意见”一栏需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党组公章。

4、报送相关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字体一律为仿宋,表彰对象推荐和审批表双面打印。

5、上报材料同时,请上报推荐人员无违纪、廉政、信访、计生等问题的证明一份,加盖党组(党委)章。

附件3:

市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

党委、(党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市委市直工委

审批意见

(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4:

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职务

填报单位

党委、(党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市委市直工委

审批意见

(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5:

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职务

填报单位

党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市委市直工委

审批意见

(盖章)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