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表彰市直机关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7-05-31 15:27:00

洛市直发〔2017〕14号

关于表彰市直机关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

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决定

市直各单位:

根据洛市直发[2017]5号文件精神,通过各单位评选推荐,经工委研究决定,现对推荐出的市直机关2016年度1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80名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具体情况如下:

市直机关2016年度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0个)

市园林局国花园志愿服务分队

市政协党员志愿者服务支队

市国税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志愿服务分队

市国土资源局党员志愿服务支队涧西分局志愿服务分队

市统计局党员志愿者服务支队

市残联就业办志愿服务分队

市工商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分队

市房管局涧西分局志愿服务分队

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分队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志愿服务分队

市直机关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80个)

闫宝杰、张奎志、温会卿、张益堂、王洪涛、魏新亚、毛新孝、徐恩红、黄 刚、王 彬、赵 琨、杨 洋、贾艳红、封丽华、赵 虹、郝西旺、李 丹、吴文华、闫天柱、王晓波、李明洁、李 佳、彭川芝、符亚峰、张江乐、柴晓红、李思媛、方明远、杨 杰、孔 迪、周 慧、张光明、

刘志彬、程 锐、孙红珠、高 洁、白新华、宁丽丽、王保华、白慧智、李向阳、李 利、苏晓光、刘雨馨、王红伟、张国栋、马利冬、常 远、孙 健、崔 婕、程米娜、马义雷、王慧玲、王惠芬、宋丽娜、刘素英、张孝奇、秦 利、温伦坤、张守征、杨 静、张 涛、杨 静、胡益源、

刘 明、薛伟旭、李庆军、徐丽霞、杜 超、杨玉梅、谢华杰、常玉军、李明明、李井成、宋海平、王宇涛、李治平、李 颖、路 强、郭朝辉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继续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承和践行志愿服务理念。市直机关所有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共产党员志愿者要向以上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学习,积极组织、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各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扩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要心系群众,奉献社会,传播爱心。市直各单位要不断地健全、完善志愿云工作平台,更新活动项目及内容,完善补充志愿者个人参与活动的信息记录,积极向中央、省、市文明网上报相关志愿服务工作信息,继续强化优秀志愿者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的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 关于表彰市直机关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决定.doc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413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