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表彰市直机关2015年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03 15:26:21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市直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委市直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评选2015年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201511月1日——1210日。

二、名额和条件

拟表彰60名市直机关优秀志愿者、10个市直机关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各单位所属各志愿服务分队或专业志愿服务分队)和10个市直机关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支(分)队】。

.市直机关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秉承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进城务工子女或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4)年度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96小时。

.市直机关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参评条件:

(1)各单位登记在册的内部各志愿服务组织(或支部分队),志愿服务队伍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具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成效明显,广受好评,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成员精神面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4)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进城务工子女或农村留守儿童志愿等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巨大。

.市直机关优秀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参评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资料健全,记录规范;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单位员工精神面貌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性高。

(3)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志愿服务工作得到上级表彰或广大群众充分认可。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群众、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按推荐条件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组织、先进单位进行推选。要确实将热爱志愿服务、传承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志愿事业、投身志愿工作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不得搞照顾平衡。

.推荐数量:各单位优秀志愿者限报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不限;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志愿服务工作情况上报。

.往届已经表彰的先进个人、组织和单位如无特别突出事迹,不再参加评选。市直机关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评定。

《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优秀志愿者600字左右,优秀志愿组织和先进单位1000字左右)A4纸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20151210日前报送至市直文明办(电话:63935813,邮箱:wmbsz123@126.com)。

四、申报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引导市直机关全体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推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推选,求实求效。推荐的组织和个人是市直机关志愿服务工作中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的典型,各单位在推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本单位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与事,不断传播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

附件:1.2015年市直机关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2015年市直机关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2015年市直机关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见工委宣传部信箱)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