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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工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更新时间:2016-12-06 16:10:10

125日下午,市委市直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传达学习全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市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上,市委市直工委书记来学斋认真传达了座谈会精神和李亚书记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座谈会是全市学习贯彻《条例》的总动员,总部署,是全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全市管党治党水平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把座谈会精神理解透彻,贯彻到位,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是中央或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 受党委的委托,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对做好机关党的工作也是至为重要的。紧紧围绕地方党委中心任务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动、凝聚和保障作用,同时也要多请示多汇报。中共洛阳市委以洛发(〔201412号)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这些举措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对实现党的建设的总体目标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会议强调,《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由此看来,党是一个有着统一的完整体系的政治组织,我们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好《条例》,就要认真落实李亚书记提出的履行责任要把方向、管大局,工作运行要按程序、善决策,班建设要严管理、增活力,党组书记要当示范、做表率,贯彻落实要真认真、严问责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把《条例》作为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仅要抓好工委机关的自身学习,还要利用好一网一云一志等载体,发动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切实把《条例》作为地方党委、单位党组谋划工作、指导实践的有力武器。二是要坚持领导带头。机关各级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各单位党组成员是学习《条例》的重点,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政治要求,在学深悟透、深刻理解上下功夫,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切实做学习贯彻的组织者、示范者、推动者,带头形成学用《条例》的良好风气;三是注重结合运用。《条例》对于地方党委、单位党组谋划和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和权威性,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就要把重点聚焦在结合运用上,边学习,边研讨,边实践,切实把《条例》中明确的规定要求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严格按照《条例》做决策抓落实,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条例》在实际运用中发挥作用,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