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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等5单位被市政府表彰为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更新时间:2013-12-20 10:24:36

市教育局等5单位被市政府表彰为

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对2009-2013年以来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19个集体予以表彰,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办、市民委等5个单位获此殊荣。希望市直机关以此为榜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脚踏实地,勤奋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