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直机关举行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发放启用仪式
作为洛阳市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4周年活动之一的洛阳市市直机关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发放启用仪式,于2015年6月25日即周四学习日的下午15时30分在洛阳新区党政大楼11楼中间会议室举行,由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康灿斌主持,部分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市直机关党组织的代表及2015年市直机关新发展党员代表等共约30人参加新党费证发放启用仪式会议,市委市直工委书记来学斋出席会议并讲话。
其会议议程有六项,依次进行。
首先由市委市直工委组织部刘少祥同志回顾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印制过程情况。
接下来,市委办机关党委乔铜柱同志、市农工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伟同志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本机关党组织中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做为一名普通党员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会议进行的第三项,来学斋、康灿斌为2015年新发展党员代表发放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接着,为参加会议的市直机关党组织发放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会议进行的第五项是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组织“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介绍。
会议的第六项是来学斋书记题为《启用新证 警醒职责 践行誓言》的讲话。
他说:洛阳市委市直工委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的意识,增强党员履行义务的荣誉感、责任心和自觉性,决定于党的生日“七一”节前印制新版《党费证》并举行发放启用仪式,以替代10年前印制且将用完的党费证,是庆祝建党94周年的一项活动内容。仪式之后将以多种方式尽快把新版《党费证》于“七一”节前,发到市直机关全体党员手中,向党献礼!
他强调: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费证》既保存着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所有经费的记录情况,是党员缴纳党费的直接凭证,是出外参加党组织活动的身份证明,也是增强党员归属感和责任感的最好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他说:组织部少祥同志已对新版《党费证》的印制过程作了介绍。党费证封皮为红色优质双胶纸印制,封面上方烫金《中国共产党员党费证》字样,下方落款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其内主要有党员基本信息、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和党费缴纳情况登记等内容组成。10年前工委印制的党费证只有党员基本信息、党费缴纳情况登记的两项内容。我在这里强调的是,新版《党费证》印制内容的安排,是对党员具有十分有力的警醒职责作用,是市委市直工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新形势下做好洛阳市直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着重强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洛市直发【2015】15号文件,即“关于在市直机关发放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的通知”进行落实,并以此次新《党费证》的发放使用为契机,做好三个方面的结合工作。一是要与新常态下党员的“创先争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荣誉感;二是要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党内生活,规范组织程序;三是要与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广大党员要认真做好领取、发放、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党的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来学斋说:党员每当缴纳一次党费,就是一次践行党员义务之时;就是一次警醒党员职责之时、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要时刻牢记使命、践行对党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