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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四注重”构建特别监督档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更新时间:2013-11-26 18:04:49
     为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深入整治买官卖官等用人不正之风,偃师市以注重“三书”排查、注重队伍建设、注重线索收集、注重结果运用“四注重”方式,切实做好特别监督档案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注重对“三书”的排查,积极构建特别监督档案。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2000年以来的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书、检察机关起诉书、审判机关判决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甄别,把涉及买官卖官或违纪违法的干部收录到“特别监督名单”中,对违法违纪情况、处分材料等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专项档案。对特别监督档案进行阶段性统计分析,动态掌握有问题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确保特别档案系统完整。目前,全市110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效能告诫的公职干部,都纳入了特别监督档案,列入重点管理监督。
    注重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作用,形成常态联络机制。接到关于建立《整治买官卖官问题“特别监督档案”》的通知后,市委组织部立即牵头,建立由纪检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审计局、计生委、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要求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建立月报告制度,保持常态的联络机制和日常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同时,加强特别监督档案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主要负责日常的联系沟通,重点对科级领导干部中出现各类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信息及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建档。
    注重各类线索收集,及时调查核实。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网络等反映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按照“一线索一登记”填写《问题线索登记表》,并建立“线索库”, 对实名举报的,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或转执纪执法部门处理,对虽属匿名举报,但线索清楚、内容具体、性质严重的,也要进行调查,问题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对线索不清或组织已经掌握的留存备查。根据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干部“特别监督档案”真实有效。
    注重结果运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教育。充分将特别监督档案与经济责任审计、“12380”监督平台等干部日常监督制度相结合,形成立体监督网。定期分析特别监督档案信息,及时梳理有问题干部受处理情况,对未作处理的,及时提出组织处理建议。建立干部任免通报制度,在干部调整使用前,对照特别监督档案,及时审查鉴定,将反馈的相关信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实行苗头性问题提醒制,对可能发生或已出现的苗头问题,有举报反映问题暂时无法查核,或经调查核实尚未构成违纪的干部,采取谈心谈话或书面形式提醒教育,并将书面材料归入特别档案。目前,共诫勉谈话7人、警示教育5人,有效避免了干部小错转化为大错,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有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偃师市委组织部  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