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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25 10:24:04

洛市直文〔201346

市委市直工委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

文明家庭”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我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工委研究,在机关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数量

按照市直文明办制定的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标准,凡在机关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走在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机关科室和干部职工以及家庭,均可参加申报推荐、评选。

年度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均为1个。

二、评选办法

(一)自测自评。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关于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对照条件进行自测自评,填好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各科室要严格按评选条件考核把关,在评选中要从近两年来的工作表现、文明礼貌、道德品质等方面全面综合的进行衡量,体现职工群众公认度。

(二)申报推荐。机关各科室直接向工委文明办申报、推荐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预选名单。

(三)审核评定。工委文明办接到申报推荐材料后,组织人员审阅申报材料。结合平时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工委文明办将通过对比筛选,采取民主推荐、公告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召开文明领导小组会等民主程序确定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候选名单,报工委会审查批准。

三、时间安排
   
申报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科室和个人,须在52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1000字)和申报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报工委文明办。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四、表彰奖励

申报市直工委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单位和个人,经工委审定批准后,由工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予“文明科室”奖牌。被评为“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1、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文明科室申报审批表

3、文明职工申报审批表

4、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422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422日印

     (共印15份)

1

市直工委文明科室标准

一、廉政意识强、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政令畅通,确保工委的各项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科室成员爱国守法,自觉遵守纪律,无违规违

纪现象发生。集体团结友善,科室形象良好。

二、工作作风好、工作效率高。科室成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业务水平高。工作任务细化量化, 工作作风扎实, 不搞花架子, 不做飘浮之事, 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 工作态度勤恳, 工作措施有力, 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 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运行有效、运行有果。

三、工作有序、服务规范。科室成员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公开办事程序, 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监督, 防止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中笑脸相迎、礼貌待人。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串办公室闲聊。

四、行为文明、安全环境好。坚持每天打扫环境卫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科室人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遵守作息制度, 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旷工行为。

2、严格保密制度, 工作制度规范。

3、严格会议制度, 遵守会场纪律、做好会议笔记, 参与会议讨论。

4、爱护公共财物, 管理有序, 不发生非正常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行为。

5、办公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不乱扔、乱画、乱挂、乱放、乱倒的不整洁行为, 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 营造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

 

市直工委文明职工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及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爱岗敬业突出。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工作有成效。

三、业务学习领先。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具备过硬的岗位技能和较高的工作水平。

四、社会公德高尚。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见义勇为。

五、家庭邻里和睦。家庭关系健康文明,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邻里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六、遵纪守法严明。严以律已,宽以待人,作风正派,在单位干部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市直工委文明家庭标准 

一、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遵守党纪国法和地方法规,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热心公益事业。

二、尊老爱幼,爱岗敬业。尊敬父母,赡养老人,精心抚育子女,重视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干一行专一行,争做行家里手。

三、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不重男轻女,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同甘共苦,忠诚爱情,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优生、优育,家庭和睦、文明、稳定。

四、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妥善安排家庭生活。婚丧嫁娶,文明简朴,文化娱乐,健康有益。不盲目攀比,铺张浪费。讲究卫生,不乱放物品,乱丢垃圾,保护环境。

五、邻里团结,互帮互助。邻里之间以礼相待,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占共同场地和设施。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附件2

 市直工委文明科室申报审批表

 

科室名称

 

科室

负责人

 

近两年来所

获荣誉奖励

 

工作

情况

简介

 

 

 

 

 

 

分管领导意见

 

工委文明办意见

 

                  

工委文明领导小组意见

 

                   

3

市直工委文明职工申报审批表

 

   

 

所在科室

 

申报内容

 

近两年来所获荣誉奖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分管领

导意见

 

工委文明

办意见

 

                

工委文明

领导小

组意见

 

                

4

市直工委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

 

   

 

所在科室

 

配偶姓名

 

配偶单位

 

申报内容

 

近两年来所获荣誉奖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分管领

导意见

 

工委文明

办意见

 

                

工委文明

领导小

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