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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会工作

关于做好河南省工会会员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2-04 09:44:44

关于做好河南省工会会员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行业工会联合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职工网络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工会会员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会员所在单位基本信息和工会会员基本信息。
    二、基本原则
    (一)实名制原则。工会会员卡是河南省工会会员的身份证明,记载会员的基本信息,工会会员凭卡登陆“河南职工网”并享受服务,会员信息采集实行实名制采集。
    (二)全覆盖原则。所有工会会员不分城乡地域、不管收入高低,均由单位工会组织进行信息采集。
    (三)统一性原则。信息采集工作表采用河南省总工会统一设计的表格(洛阳市信息登记表从河南省总工会网站下载),并严格按照信息登记表填报说明进行采集登记。
    三、相关要求
    (一)信息采集是发放工会会员卡的基础,完成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工会会员卡,各级工会组织负责本区域(产业、单位、行业)内工会会员信息的采集工作,要以基层工会组织为单位进行采集登记,并确保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二)本阶段信息采集工作限定在在职会员中进行。
    (三)各基层工会要在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所属基层工会信息和会员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四)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完成后,各基层工会组织备份相关信息登记表,将电子版报送上级工会。待河南省总工会通知后,由各基层工会组织自行导入河南职工网,具体时间、方法另行通知。
    (五)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在人力、物力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为会员卡发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洛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