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基层妇女组织:
现将市妇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推荐条件,认真发掘本单位、本系统优秀典型事例,踊跃报送,参加全市组织的评选活动。评选材料请于5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直妇工委(党政办公大楼1127东房间),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szfgw503@163.com.
联系人:潘倩 63930142
市直妇工委
2014年5月9日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优秀爱心妈妈”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市属妇委会、社会各界的姐妹们:
近年来,在我市组织开展的各类关爱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中,广大妇女干群积极参与,争当“爱心妈妈”,通过各种形式为贫困儿童、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孩子们的心坎上,在全社会营造了一种相互关怀、相互帮助、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尚,为构建和谐洛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大力宣传“爱心妈妈”博爱无私、真情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爱心妈妈的模范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奉献爱心、奉献家庭、奉献社会,推动形成孝老爱亲、以德育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妇联将在六一前夕对“优秀爱心妈妈”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优秀爱心妈妈”推荐表,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爱心妈妈”职责,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2.用博大的爱心长期坚持帮助困境儿童和弱势儿童,在关爱灾区儿童、结对帮扶贫困儿童等方面事迹突出。
3.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4.热爱公益事业,扶弱济困,乐善好施,持之以恒。
附:“优秀爱心妈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