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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召开易地搬迁脱贫现场会

更新时间:2016-07-15 17:11:57

712,洛阳市在嵩县召开易地搬迁脱贫现场会。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史秉锐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建洛主持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农发行洛阳分行负责人,县(市)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参观了嵩县旧县镇伊龙社区、德亭镇德福苑社区,嵩县、汝阳县介绍了易地搬迁脱贫工作的主要做法,新安县作了表态发言。与会相关市直部门对洛阳市“十三五”及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的规划、方案,《洛阳市易地搬迁脱贫推进办法》、搬迁方案审批程序,融资平台及资金监管、金融贷款政策,搬迁安置点用地政策进行了说明,对下一步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到2018年年底对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确保全市2019年率先实现总体脱贫目标的关键举措。各级要按照《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和《洛阳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精准确定搬迁对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灵活选择安置方式,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在安置点建设上要坚持“四配套三同步”,即配套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产业增收项目。同步建设新的管理服务组织,同步土地流转和整理,同步抓好村民教育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全市易地搬迁脱贫规划,2018年年底前,我市要全面完成剩余225968.4万人易地搬迁任务。其中,2016年搬迁56762.06万人,2017年搬迁67762.43万人,2018年搬迁65482.43万人,3年同步搬迁非贫困群众35961.48万人。

会议通报了易地搬迁脱贫督查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确定的2016年度98个搬迁点已开工建设49个,开工率为50%,已完工25个,占总量的25.5%,已征地73个,占总量的74%,已对户67个,占总量的68%。从督查情况看,易地搬迁脱贫工作还存在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宣传发动不到位,搬迁房建设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加以改进。

    会议强调,易地搬迁脱贫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任务最重的一批,是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相应脱贫攻坚推进小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要主动与省、市扶贫部门和省融资平台对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统筹到位、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政策标准。安置房建设按照“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0.3万元,建房补助包括中央补助和地方补助两部分,中央财政资金按人均0.7万元标准补贴,地方补助主要为地方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每人0.4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每人1.4万元,贴息贷款每人3.18万元,实行分县包干实施原则。三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针对不同情况的搬迁安置,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紧前推进选址规划、建设完善,尤其是工作滞后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尽快推动项目建设。四是搞好项目管理监督。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要同步跟进管理监督,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选派专业力量、得力人员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监督,保证程序合法合规,工程质量过硬,项目群众满意,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