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召开易地搬迁脱贫现场会
与会代表参观了嵩县旧县镇伊龙社区、德亭镇德福苑社区,嵩县、汝阳县介绍了易地搬迁脱贫工作的主要做法,新安县作了表态发言。与会相关市直部门对洛阳市“十三五”及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的规划、方案,《洛阳市易地搬迁脱贫推进办法》、搬迁方案审批程序,融资平台及资金监管、金融贷款政策,搬迁安置点用地政策进行了说明,对下一步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到2018年年底对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确保全市2019年率先实现总体脱贫目标的关键举措。各级要按照《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和《洛阳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精准确定搬迁对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灵活选择安置方式,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在安置点建设上要坚持“四配套三同步”,即配套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产业增收项目。同步建设新的管理服务组织,同步土地流转和整理,同步抓好村民教育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全市易地搬迁脱贫规划,2018年年底前,我市要全面完成剩余22596户8.4万人易地搬迁任务。其中,2016年搬迁5676户2.06万人,2017年搬迁6776户2.43万人,2018年搬迁6548户2.43万人,3年同步搬迁非贫困群众3596户1.48万人。
会议通报了易地搬迁脱贫督查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确定的2016年度98个搬迁点已开工建设49个,开工率为50%,已完工25个,占总量的25.5%,已征地73个,占总量的74%,已对户67个,占总量的68%。从督查情况看,易地搬迁脱贫工作还存在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宣传发动不到位,搬迁房建设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