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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级领导班子接受群众评价

更新时间:2014-05-15 06:10:40

 
    根据省委要求和市教育实践活动安排,昨日上午,我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指导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5月12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通报市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开展情况,邀请干部群众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进行评价。

  市委书记陈雪枫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三督导组组长铁代生,副组长李新华、赵文礼对此次群众评价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市领导李柳身、鲍常勇、李少敏、刘应安、王全乐、王立林、吴中阳、宋殿宇、尚朝阳、王建民、田金钢、黄晓健、陈向平、杨炳旭、史秉锐、高义、谭建忠,在洛的其他市级领导参加会议。

  5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考察指导工作,主持召开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乡村干部座谈会、河南工作汇报会,到开封、郑州等地调研,发表了重要讲话。5月12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陈雪枫在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紧扣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联系河南实际,着眼未来和长远发展,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对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对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推动全局性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不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尤其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常、抓细、抓长”的重要要求,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转变。同时,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陈雪枫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就要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深远意义,增强贯彻中央部署、搞好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放下思想包袱,牢固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感,敢担当、会做事,真正做到“五查五看五争当”,坚决防止活动走形变味、走过场。要对照深圳等先进城市查找差距、见贤思齐,以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真抓实做、奋起直追。

  关于群众评价工作,陈雪枫强调要把握好两点:一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出客观评价。教育实践活动搞得好,不仅有利于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而且是顺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的一件实事好事。如果活动搞不好,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不但解决不了干部作风问题,还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希望大家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对市级领导班子第一环节的活动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评价促进市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改进作风,更好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准确掌握评判的重点和标准。“群众三评”分别针对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不同环节有不同的评价重点。要把听取意见情况作为第一环节评价的重点,一方面要看听取意见是不是广泛、深入、到位,另一方面要看听取到的意见是否符合各自的作风现状和实际情况。同时,评价也要兼顾学习总结交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情况。

  会上,市委副书记鲍常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朝阳,市政协副主席谢留峰先后通报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开展情况。

  铁代生对我市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洛阳市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取得初步成果。下一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和5月6日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5月9日参加并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要求,扎实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

  铁代生指出,“群众三评”就是听取意见由群众评价、查摆问题由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由群众评判,要突出下级评上级、群众评领导、服务对象评服务主体,让群众全程参与、把脉,诚心诚意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群众三评”,是省委贯彻中央开门搞活动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群众满意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经验。群众评价是“群众三评”的第一评,是检验各地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准。按照省委要求,群众满意率低于2/3,要返工、补课。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严肃认真地对待评价工作。

  参加群众评价的人员有:在洛的九届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纪委委员,十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常委,正市厅级老同志和近5年退出领导岗位的副市厅级老同志,市直部门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部分市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洛的省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群众代表。(来源: 洛阳网 记者 孙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