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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扎紧纠“四风”制度笼子 16个月出台修订制度9个

更新时间:2015-08-13 08:45: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骆延军 陈念鹏 

7月26日,河南省洛阳市纪委开展暗访,严查公车私用及违规公款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jpg

  7月26日,河南省洛阳市纪委开展暗访,严查公车私用及违规公款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图为暗访组联合交警在市郊薰衣草庄园停车场暗访公车私用情况。(资料图片)

  洛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处理人数、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均在全省位居前列!河南省纪委日前公布了全省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相关数据,其中洛阳市的表现颇引人关注。对此,市纪委分管领导、市监察局副局长韩苏州感慨良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我们去年来坚持以制度硬约束狠刹‘四风’取得的积极成果,我们自己也深受鼓舞。”

  缺啥补啥,健全有效管用制度体系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抓住了制度,才算管住了根本、管住了方向、管住了长远。2014年5月,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洛阳市纪委及时出台了《洛阳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该规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的报告程序、邀请范围、收受礼金、车辆使用、宴请规模及监督检查和问责等分别予以明确,特别作出了“严禁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个人等以任何形式发出邀请,限制‘一天一地’办理”的规定。

  “此规定的出台,管住了‘大多数’,有效扭转了少数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局面。”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徐彦表示。

  今年6月,为有效解决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防范“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的发生,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该市纪委及时出台了《洛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涵盖监督检查的原则、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将“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乡镇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滥发奖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纳入了监督检查范畴,有效填补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无详细操作规范的空白。

  据了解,去年4月至今年7月,市纪委本着缺啥补啥、有效管用的理念,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轮值参与市纪委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制度》等8项制度规定,修订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制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防‘四风’反弹之需,出台一些刚性制度规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贯通、有效管用的防‘四风’反弹制度体系,并抓好其贯彻落实。”徐彦说。

  监督检查刚性化,不当“候鸟”当“留鸟”

  7月26日,星期天,正值学生放暑假和高考放榜阶段,洛阳市及辖区栾川县、嵩县、新安县等纪委分别组织多个暗访组,赴市郊中赫梦幻水世界、老君山、天池山、龙潭大峡谷等近10个夏日纳凉处、著名风景区,主要按制度要求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暗访,并对部分超市、购物中心和“农家乐”、特色店违规公款消费、公款吃喝、摆“谢师宴”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据统计,暗访中,市纪委共发现1起涉嫌公车私用问题、3起涉嫌公款违规消费问题。

  这样的监督检查,缘于去年市纪委向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作出的刚性规定。“具体说来就是‘重要节点必查、每天不少于2次,重要敏感场所实施不间断检查;平时组织3至5个暗访组,每周检查不少于3次’。”韩苏州介绍。

  据悉,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的过程中,为切实提高检查实效,市纪委还不断探索防“四风”反弹的规律,根据时间节点、地点、变种的不同,运用不同的检查内容、方法和手段。如在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在单位收发室、门卫处、领导干部集中居住区、超市、饭店酒楼等开展公款购送贺年卡、收送年货节礼、公款消费监督检查;在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重点在周边陵园、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开展公车私用、非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监督检查;在平时,重点在美容院、健身房、茶社、单位公务灶等地点及中小学上下学时间开展违规公款消费、公款吃喝问题及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问题监督检查,并针对“四风”手段隐蔽的新情况,由“正门抓”改为“附近查”,形成了“监督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防“四风”反弹格局。

  此外,为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工作,该市纪委还分别在“河洛清风网”设立举报专区、开设群众举报专线电话等,建立专人负责、随时收集、及时受理的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

  据统计,2014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共建立常态化防“四风”反弹暗访组51个,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和举报专线29个,开展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520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苗头1100余个。

  铁面执纪、从严问责,不搞下不为例

  7月中旬,市纪委向全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分别涉及领导干部违规长期使用企业车辆及有关单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用于干部职工红白喜事进礼等问题,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向全市党员干部持续释放了“铁面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为抓好持续纠“四风”中的问责工作,以问责防止不良作风回潮,该市纪委于去年10月专门编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原则、办法及典型范例》。该范例从处理原则和处理办法两方面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拉出了统一标尺,并辑录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处的28个相关各类问题的实际处理案例,供所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同类问题时参考。同时,市纪委还通过下基层检查、定期讲评等方式,对落实该范例进行了督导。

  此外,今年4月上旬,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还对2014年所分管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实施了修订,将问责处理、从严执纪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增加了权重分值,拟定了2015年县(市、区)、市直派驻机构相关考核办法。“这样做,就是要树立以规定制度从严问责,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到份的导向,避免各级处理上的随意性和搞下不为例等人为因素干扰。”徐彦表示。

  从严问责带来了纠“四风”的沉甸甸的硕果。去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4起,处理95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8人,组织处理461人。收缴违纪款物折合人民币146.2万元。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33期572例,在媒体曝光10期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