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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电视媒体曝光事项办理机制高效运转

更新时间:2014-08-28 19:23:07

     “一条路上相隔不远的两个路牌上标示不一样的两个路名,哪一个对?”,8月21日晚,洛阳电视台《直播洛阳》对魏紫路“一路俩名”问题进行了曝光。当晚的夜间值班员尹延涛立即登记并向易勋局长进行报告,次日一上班,易局长就与市民政部门进行沟通,核实有关情况后及时将该事项转主管局长王彦堂督办,王局长批示“市政集团和市政处办理落实”。
这是我局电视媒体曝光事项收集办理机制高效运转的场景,也是我局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立足于早、突出于快、落脚于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服务百姓民生、为民尽责的一个具体体现。
     电视媒体曝光是市民表达诉求、反映意愿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接受舆论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和平台。我局已建立了网络舆情、纸媒舆情监控和快速反应机制,提升了群众诉求解决效率,但在电视舆情监控处理方面,尚未建立有效机制,存在工作漏洞。为了在电视舆情应对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有效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2014年7月25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张青森局长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建立了“及时收集、尽早介入、快速整改、主动回应”的电视媒体曝光事项办理机制。该机制要求一是及时收集、尽早介入。购买2台电视安装在局值班室和数字监督中心,由机关值班人员和监督中心带班领导负责收看、登记《直播洛阳》栏目中城市管理曝光事项,确保发现得了,发现得早;二是高效处置。曝光问题处理由易勋局长牵头,分管局长督办,实行分类交办、直查快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快速处置;三是主动反馈。问题办结后,积极主动向电视台反馈处理结果,协调做好后期跟踪报道,正面引导舆情。
     凡事预则立,截至目前,我局共收集、处置电视媒体反映城市管理事项2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电视媒体曝光事项的高效处置,存在问题的及时解决,对助力我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