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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党风建设要以雷霆之力抓早抓小

更新时间:2015-11-04 10:35: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 作者:李朝晖
  要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就必须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使小错不至于发展到严重违纪违法的程度。

  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从树立良好的理想信念宗旨的“道德高线”到明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的“纪律红线”,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可以说,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是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把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从而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

  新的《准则》和《条例》有颇多看点。其一,“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其二,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6类“负面清单”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各种表现,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结合中央严厉打虎拍蝇的作风成效,这些点到的问题可谓切中要害,一箭中的。

  综合来看,新党规体现了党治国理政、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思路: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小节要慎,小病需治,这种抓早抓小也顺应了事物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深刻哲理,也是改进作风的起点。因此,要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就必须扭住抓早抓小这个“牛鼻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使小错不至于发展到严重违纪违法的程度,其最终目标和本质还是体现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帮助和爱护。

  首先,坚决落实新规是抓早抓小的基础。立规易,执行难,一项制度能否发挥效用,关键在于落实。新党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绝不能享特殊、做选择、搞变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其次,作风常抓不懈是抓早抓小的关键。培育优良作风绝非一日之功,清除作风之弊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抓作风如逆水行舟,稍一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需要锲而不舍,步步为营,最终积小成为大成,积小胜为大胜,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和干事创业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