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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价值观汇聚正能量

市检察院孔令哲孝老爱亲先进事迹

更新时间:2014-08-18 10:31:40

    孔令哲同志在部队工作18年,2006年转业后到市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虽然他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20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团干部等,他孝亲敬老的先进事迹也先后在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中国经济文化网等媒体报道。但是他还是对同学、战友、同事叫他为“孝子”而感到最为自豪。

孝敬老人  广受赞誉

    他的老家在陕西农村,家中8口人,他是长子,高中毕业后,为了圆自己的投笔从军,报效祖国的梦想,于1987年参军入伍,来到古都洛阳。他从当兵第一个月发的15元津贴开始积累,把平时舍不得花的津贴积攒了200元,邮寄回了老家,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挣了钱,他要让父母亲花自己儿子的孝敬钱。在部队,他利用休息时间,从新闻ABC开始,坚持不懈地写作,终于自己的作品被《人民武警报》登载,稿费5元钱,虽然不多,但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他高兴地寄给了父母。每次回家探亲,他都是脱下军装或检察服,换上便装,到地里帮父亲干活,一把泥,一把汗,总想着在珍贵的几天假期里为家里多干点活,为父母减轻一点劳累。他每次探家结束回部队时,不管自己手头紧不紧,都要给父母亲300-800元的孝敬钱,经常是只够路费,剩余的钱全部都交给父母亲。近年来,他先后有3位亲人去世,都是他跑前跑后负责处理的。2012年4月22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党委政府和镇老年协会一行15人,在镇党委副书记张和镇老年协会会长张峰的带领下,来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为孔令哲同志送来了“孝亲敬老之星”的牌匾,同时,为其父亲送了“幸福老人”的匾额。市检察院和瑶曲镇党委政府和镇老年协会领导对他的工作和善行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善行乡里   奉献乡亲

    孔令哲同志对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信不疑。他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孝不敬之事非常愤怒。他总是从自己做起,传递正能量。他无论所在小区、或是回老家,对于他听到的这类事情,他都好“管闲事”。他不论是在朋友中、同学中、还是同事中,他经常讲孝敬老人的事。他总是对大家说,要做到“孝顺”,就要把这两个字反过来做,做好了就是一个孝子。近年来,他充分发挥自身法律知识的优势,先后十几次到有婆媳矛盾、对老年人不好的家庭,宣传法律知识,为老年人撑腰、说话,维护老年人的权益。虽然有时得罪人,但他一直乐此不彼。他每次回老家,他都要带些河南或洛阳的特色点心,为老人们送去。过春节时,他都不忘送去50-100元的“压岁钱”。去年,他为镇老年协会捐款5000元,过年时,还为20多位70岁以上的老人搞了团拜会,给他们每人送一份礼品。今年,他又给镇老年协会赠送了一台电脑,捐款3000元。

弘扬爱心   多做好事

    孔令哲同志热心公益事业,单位招服务花会志愿者,他第一个报名参加。他和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市检察院帮扶的孟津大王庄村、栾川县合峪乡、九都路玻璃厂社区送米、面、油、慰问金等。他虽然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工资不高,但他对单位组织的捐款捐物积极参加。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为地震灾区、母亲水窖、春蕾行动等捐款26000多元,捐物1200多件,捐书200多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