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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工作

市委市直工委机关开展争创“文明部室”活动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3-06-30 13:40:21

    为了加强工委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高省级文明单位水平,树立“团结、务实、奉献、创新”的工委精神,就开展争创“文明部室”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争创内容。内容包括“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环境美”五个方面。
    二、组织领导。成立争创“文明部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工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并承担具体工作。
    三、评选方法。评选“文明部室”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部每季度通报一次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定的重要依据。年终工委各部门按照“文明部室”的评选标准,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递交争创“文明部室”的总结和申请。同时,组织部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市直有关委局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工委各单位出现违纪问题,不能评选为“文明部室”。被评为“文明部室”的单位,给予挂匾、通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文明部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