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贵州省开展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活动

更新时间:2014-09-17 21:45: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事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根据《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我厅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处室讲堂等交流平台,采取交流观摩、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课题研究等形式,营造讲学习、善思考、重实践的良好氛围,增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系统性、实效性和影响力。着力开展以注重提升,提高能力素质为主题的典型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探索创新三会一课落实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增强业务素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三服务工作水平,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建功立业。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4月底前)

1、动员部署。按照省直工委通知要求,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对我厅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确定重点培育典型示范党支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各支部建设实情及创建意愿,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1个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

(二)创建培树阶段(20145月至20149月中旬)

按照“可看、可听、可学”的标准,认真开展好典型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创出特色,务求实效,真正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1、精心培育。支持和鼓励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亮化已有的支部建设品牌,大胆开创党建工作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使其在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上发挥探路子、立标杆的作用。

2、定期督查。机关党委采取定期督查、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建设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帮助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要加强向机关党委的沟通汇报,定期报告典型示范党支部创建推进情况。

3、开展交流。适时召开观摩交流会,观摩学习培育选树的典型示范党支部的工作经验,各支部围绕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谈想法、提建议,邀请厅领导对支部创建工作进行点评。

4、宣传推动。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示范党支部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在我厅内网平台及省级主流媒体刊载,促进经验共享,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评选申报阶段(20149月下旬至10月)

1、总结验收。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加强创建工作总结,提炼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形成管长效的创建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对创建情况组织评估验收。

2、推荐参加评选表彰。我厅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经过机关党委验收后,形成典型材料,积极向省直工委推荐申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把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作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搞好“三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素质能力。

2、上下联动,协力培育。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负责全程指导典型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厅办公室(党办、工会)负责典型示范党支部创建的协调推进工作。重点培育的典型示范党支部是创建工作主体,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组织实施、总结提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