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全市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市文明办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全市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全省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和要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契机,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联系帮扶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全市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为推进文明洛阳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添彩。
二、活动主题
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三、主办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四、活动安排
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16年6月26日启动,到7月底结束。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6月26日上午,举行“洛阳市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城市区、市委市直机关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参加全市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单位分赴各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县(市)、吉利区结合本地实际,举行形式多样的启动活动。
(二)组织开展集中服务活动
党员志愿者根据对接情况,重点围绕“五个一”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1、进行一次民情家访。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深入到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家中,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尤其要做好所在社区困难群众的走访工作。
2、参加一次社区活动。自觉参与文明创建、治安巡逻、环境卫生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双休日等,为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开展一次政策宣讲。结合自身优势,采取调研座谈、党课教育、形势政策报告、专题辅导等方式,帮助社区群众学习领会中央、省相关精神和市委要求,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力。
4、认领一个“微心愿”。以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面向社区群众广泛征集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微心愿”,由社区党组织发动在职党员主动对接认领,帮助群众达成所愿。
5、加入一支服务团队。按照个人专长,主动加入社区的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参加团队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群众提供特色化、专业性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此次活动的开展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作表率,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集中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服务项目持续开展,作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
(二)切实落实党员志愿者“双注册”和“双对接”。按照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员个人或单位统一组织,落实共产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和居住地社区进行实名注册,落实党员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对接。建立健全党员、单位、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对接、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渠道。社区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主动提供服务对象和需求清单。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联络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党员志愿者“双注册”和“双对接”落实情况,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活动要以“社区所需,党员所长”为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根据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使在职党员单位好组织、党员好参与、社区好操作。坚持从严要求、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弘扬精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类媒体要以“党员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做好宣传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市属和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开设“党员志愿者在行动”专栏专题,对集中服务月活动进行全程跟进式宣传报道。“文明洛阳”官方微博微信、“志愿洛阳”官方微信、洛阳文明网等协同联动,形成宣传合力。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洛阳市文明办 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