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教育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纪检组组长李霖从《问责条例》的出台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全面解读。他提出“有责必有权,有责要担当,有失必追究”。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立峰强调,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一定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问责,就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活动图片附后)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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