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发改委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2016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本次考试内容主要有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学习考试内容,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履职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
考试后,大家纷纷表示,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对于督促学习、查漏补缺、完善知识结构有着极好地促进作用。此次学法用法考试对进一步增强了市发改委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巩固了法律素养和业务知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规范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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