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洛阳机关党建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公告通知 时政要闻 党建动态 党务公开 工委工作 文明创建 视频点播 他山之石 资料中心
工委工作
办公室工作
组织工作
宣传工作
市直机关工会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法律法规
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工作
群团工作
市直文明办工作
机关党总支工作
 
市直机关工会工作
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做好省、市困难劳模情况调查的通知》、《关于完善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工青妇 发布时间:2014-09-09 09:28:18 阅读:26017次 【字体:

 

关于做好省、市困难劳模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
    为更好掌握我市各级劳模的工作、生活情况,特别是生活存在困难的劳模情况,健全完善劳模档案,根据全总和省总要求,市总现开展劳模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1、全国劳模:全国劳模无论生活困难与否,都按照要求填写《全国劳模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1),根据全总文件精神,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纳入享受全国劳模待遇人员范围,各单位如有获得此荣誉人员,请一并调查,并附表彰决定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省部级劳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劳动模范、部级劳动模范的,在工作、生活存在困难的,按要求填写《省部级困难劳模调查登记表》(附件2),不存在困难的劳模原则上不再填写此表。
    3、市级劳模:获得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工作、生活中存在困难的劳模,按照要求填写《市级困难劳模调查登记表》(附件3),不存在困难的劳模原则上不再填写此表。
    三、具体要求:困难劳模的调查登记要按照要求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在职劳模收入情况,以劳模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本人2013年平均月工资为依据(含补贴、奖金、分红等);离退休劳模收入情况以劳动部门提供的2013年12月份养老金为依据;农民劳模及无固定岗位的劳模以所在村委会或街道(社区)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劳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以病例(体检报告)、医药费单据及报销比例等相关凭证为依据;因本人及家属、子女下岗、上学或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以所在单位工会或街道(社区)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
《全国劳模情况调查登记表》、《省部困难劳模调查登记表》、《市级困难劳模调查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由劳模本人和单位共同填写。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汇总报市总生产保护部。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把关,做好困难劳模的调查登记工作,并在三金发放工作中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市总将于明年适当时候组织对困难劳模的三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一经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件:1、全国劳模情况调查登记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90002648.doc
      2、省部困难劳模调查登记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90015941.doc
      3、市级困难劳模调查登记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90025181.doc
 
 
 
 
 
                             洛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4年9月1日

 

 

关于完善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完善全国工会劳动模范工作管理平台(简称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劳模评选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经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工会要相对集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基本信息的采集、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至2014年12月底,基本完成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下统称劳模),市级劳模、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集体)和工人先锋号获奖集体。
    二、采集内容
    (一)劳模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劳模的基本信息、就业情况、收入情况、社保情况、住房情况、身体状况、自付医疗费情况、主要事迹和所获荣誉情况,以及劳模配偶和子女有无失业、下岗、患病等困难情况,详见《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1)。
    (二)五一劳动奖状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受奖时单位(集体)名称、类型、性质、所属行业,负责人姓名,职工人数、主要事迹、所获荣誉、联系人以及上述信息变化情况等,详见《五一劳动奖状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
    (三)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受奖时单位名称、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名称和人数,单位类型、单位性质、所属行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主要事迹、所获荣誉、联系人以及上述信息变化情况等,详见《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4)。
    三、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8月至11月。完成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其中:
2014年10月15日前,将《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及《劳模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打印件和电子版报市总生产部。
    第二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部级劳模、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其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设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评选表彰工作和劳模服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指定一名领导负总责,要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劳模家庭,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查结果全面、真实、可靠,按时完成系统数据建库工作。省各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要指定专人积极主动配合属地工会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摸底工作不漏人、不漏项。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成后,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建章立制,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各级工会要建立劳模工作季报制度,真正实现劳模工作系统的动态管理功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广大劳模提供规范、及时、有效的服务。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63340967;

    电子邮箱:scbhb@163.com。
 
    附件:1.《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627470.xls
    2.《劳模基本情况统计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640822.xls
    3.《五一劳动奖状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652430.xls
    4.《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705170.xls
 
                    

                             洛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4年9月2日

 


 


  • 上一篇:转发洛阳市总工会关于举办洛阳市职工全健排舞培训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做好河南省工会会员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友情链接  
    济源机关党建网 慈溪机关党建网 青岛机关党建网 重庆机关党建网 深圳机关党建在线 江苏机关党建 三门峡市机关党建 安阳市机关党建
    商丘市机关党建 漯河党建网 南阳党建 许昌党建网 焦作机关党建网 新乡党建网 平顶山党建 开封机关党建网
    郑州机关党建 洛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直工委 紫光阁 群众路线网 中直党建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新华网
    版权所有: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电话:0379-63935212 传真:0379-63935212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2096号-1
    技术支持:洛阳恒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