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完善全国工会劳动模范工作管理平台(简称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劳模评选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经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工会要相对集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基本信息的采集、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至2014年12月底,基本完成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下统称劳模),市级劳模、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集体)和工人先锋号获奖集体。
二、采集内容
(一)劳模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劳模的基本信息、就业情况、收入情况、社保情况、住房情况、身体状况、自付医疗费情况、主要事迹和所获荣誉情况,以及劳模配偶和子女有无失业、下岗、患病等困难情况,详见《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1)。
(二)五一劳动奖状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受奖时单位(集体)名称、类型、性质、所属行业,负责人姓名,职工人数、主要事迹、所获荣誉、联系人以及上述信息变化情况等,详见《五一劳动奖状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
(三)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包括推荐单位,受奖时单位名称、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名称和人数,单位类型、单位性质、所属行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主要事迹、所获荣誉、联系人以及上述信息变化情况等,详见《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4)。
三、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8月至11月。完成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其中:
2014年10月15日前,将《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及《劳模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打印件和电子版报市总生产部。
第二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部级劳模、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其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设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评选表彰工作和劳模服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指定一名领导负总责,要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劳模家庭,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查结果全面、真实、可靠,按时完成系统数据建库工作。省各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要指定专人积极主动配合属地工会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摸底工作不漏人、不漏项。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劳模工作系统数据库建成后,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建章立制,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各级工会要建立劳模工作季报制度,真正实现劳模工作系统的动态管理功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广大劳模提供规范、及时、有效的服务。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63340967;
电子邮箱:scbhb@163.com。
附件:1.《劳模基本信息调查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627470.xls
2.《劳模基本情况统计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640822.xls
3.《五一劳动奖状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652430.xls
4.《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http://www.lygh.org/upload/2014/0903/20140903085705170.xls
洛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