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老干部局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含机关党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洛阳市第一、第二、第三干休所五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
(二)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老干部离休费、医疗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定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及老干部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承办市管干部的退休及离退休后提高待遇、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承办省管干部离退休及待遇提高和增加工资的报批工作。
(三)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全市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指导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定期检查和医疗保健工作。
(六)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指导,及时向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七)负责编制各个时期的离休干部名册,建立并管理好离休干部信息库,搞好全市老干部的统计工作。
(八)做好外地老干部来洛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我市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健康疗养、慰问看望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逝世后的有关丧事处理工作。
(十)管理所属第一干部休养所、第二干部休养所、第三干部休养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负责联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区建设促进工作委员会、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团。
(十一)组织离退休干部关心教育青少年,做好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的组织引导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老干部局部门共有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人员83人,离退休人员7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安置、保健、调研、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关心下一代、培训、活动、住所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08.1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708.1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08.1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708.1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0.00万元,占31.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02万元,占29.81%;商品和服务支出21.61万元,占3.05%;项目支出255.47万元,占36.08%。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0.00万元,占31.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02万元,占29.81%;商品和服务支出21.61万元,占3.05%;项目支出255.47万元,占36.08%。
主要项目是:市属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取暖补贴、市属特困企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特需费、老干部慰问费、困难离休干部帮扶资金等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01万元,与2015年51.55万元相比减少16.01万元,降低31.23%。其中公务接待费4.51万元,与2015年5.01万元相比减少9.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与2015年11万元相比减少40.91%,其减少主要因公车改革,较大比例的降低了该项目的预算。
附件:2016预算公开.xls
2016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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