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直发〔2013〕1号
市委市直工委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文明餐桌”
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推动市直机关在践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用餐等方面示范带头、走在前列,市委市直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主题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干部职工
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强化党政机关执政忧患和机关干部职工崇尚节俭意识,深入密切干群关系,反对铺张浪费,反对陈规陋习,树立合理、绿色、健康、环保的消费理念,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的再提升发挥带动、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 行动目标
市直机关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要分类指导,相互支持、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务求实效。既要营造浓厚的的社会氛围,形成声势,又要有具体内容、监督机制、激励措施,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形成文明健康的正能量。
三、 行动内容
依据《洛阳市“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一是引导合理消费,拒绝“面子饭排场餐”。二是倡导文明用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三是营造氛围,形成文明健康风气。
凡参与洛阳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的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洛阳报社、市食安办等单位,要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沟通,既要发挥优势协同行动,更要突出实效扩大此项行动的影响力。
市直其他单位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积极开展文明餐桌承诺活动,开展公共文明用餐、家庭文明用餐活动,摈弃“讲排场、比阔气”腐败思想,避免“剩宴”浪费现象,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和倡导,积极建立廉洁、节俭型政府。
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做杜绝浪费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做文明餐桌的推广者和监督者,传承勤俭节约的美德。一要带头参与“文明餐桌行动”。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主动践行“文明用餐,节俭消费”,公共用餐场所不肆意喧哗,开展“光盘”行动,吃不完打包带走。外出就餐不求奢华、不讲排场,拒绝一次性筷子。二要带头遵守“文明餐桌”行动承诺。在家庭推行绿色餐饮,做到家庭用餐合理安排,追求健康,摒弃陋习;机关(食堂)餐厅用餐礼让他人,遵守秩序,珍惜粮食;公务用餐点餐适量,不讲排场,剩菜打包。三要带头宣传“文明餐桌行动”。广大党员志愿者要带头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宣传“文明餐桌”行动,普及餐桌文明礼仪,广泛传播“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理念,推动餐桌文明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来抓。文明餐桌行动是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此项活动纳入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常态、长期工作来抓,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要扎实推进,积极组织好各项专题活动。市直各单位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开展文明诚信承诺活动,开展机关食堂创建活动,开展单位、家庭借鉴用餐活动,开展文明用餐媒体宣传活动,结合“道德大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宣讲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深刻含义,宣讲文明用餐、节俭消费的价值理念,为全市各单位创建“文明餐桌示范点”、“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当好形象代言人,做好引领示范者。
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活动开展的工作机制。围绕推动文明餐桌行动,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活动机制,推动“餐桌文明”行动各项工作制度建设。要视任务为责任,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鼓励节约、整治浪费,率先垂范地坚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浪费现象,使“俭以养德、俭以养身”理念转变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各单位开展的专题活动要及时报送信息,以便相互借鉴,共同促进提高,确保抓出实效。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 文明餐桌 主题活动 通知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印发 |
(共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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