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直发〔2013〕2号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学习贯彻党的
十八大精神 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主题
党课教案评比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省委宣传部相关要求,依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主题党课活动的通知》【洛宣[2013]2号】精神,市直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主题党课教案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和新要求,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实际,认真调研,深入思考,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努力实现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
二、党课内容
党课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关于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年—2020年)》,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决策部署,紧密联系本单位在中原经济区建设、6+1攻坚战中的优势、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任务,联系单位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联系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系和借鉴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范例,确定一批具有针对性强、能够推进单位整体发展、提升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形象的党课选题。
三、教案要求
1、符合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思想深刻、务实创新;(主题离题、偏题的不予参与评比)
2、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俗易懂、情理交融,能讲出亮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能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3、避免照本宣科,力戒空洞说教。切忌抄袭或网上下载,如被发现或鉴定确认,不予参与评比;
4、以不超过8000字为宜;
5、必须注明授课人姓名、单位、职务和授课对象、地点、时间、参课人数、参课率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比)。
四、授课人和授课对象
授课人:主要是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授课对象: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3月)
按照党课内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重点、难点,结合党员思想热点,搞好调查研究,确定党课的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并撰写好党课教案。
第二阶段:集中授课阶段(4月—7月)
授课人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开展不同形式、规模的主题党课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8月—9月)
各单位在积极开展主题党课活动的基础上,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题党课教案【本人签字、加盖党委(组)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工委宣传部,如有多媒体课件、影像资料等,请一并报送。
六、具体要求
1、这次主题党课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并大力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把讲党课活动摆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科学选题,精心谋划,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2、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党课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课堂上要注意运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活动中可打破你讲我听的传统方式,采用讨论式党课、微型党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进一步提高党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增强党课的质量和效果。
3、对各单位报送的党课教案,市直工委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对组织开展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的党课教案报送市委宣传部参与全市评选。
联系电话:63935813,电子信箱:wmbsz123@126.com 。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5日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5日印发 |
(共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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