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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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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工委机关党建网站管理规定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7-10 14:03:52 阅读:2513次 【字体:大 中 小】 |
为更好地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洛阳机关党建网站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网站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直工委成立机关电子党务建设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机关电子党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工委网站及市直机关基层党建报送材料进行考核和管理;负责对工委从事网站建设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应用指导和操作培训;负责对机关电子党务信息工作定期评比及表彰。网站的责任领导为主管宣传的班子成员,负责网站建设总体规划,责任部门为工委各部室,具体组织实施网站建设与管理。 二、网站维护人员及职责 网站管理员由机关电子党务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栏目进行分工,办公室负责公告通知、党务公开、资料中心、视频中心、党员风采等栏目,组织部负责网上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等栏目,宣传部负责文明创建、党员志愿者等栏目,纪工委负责群众路线教育等栏目,工青妇负责时政要闻、他山之石等栏目,工委工作栏目由各部室归口管理,党建动态栏目由各部室共同维护上传。 网络信息的报送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各部室负责人为各栏目上传主要责任人,各部室上传资料需经工委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传。各部室负责人要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浏览,对不符合编辑规范的信息进行重新编辑,及时清理网站上的涉密和有害信息。 三、上传信息具体要求 一般事件信息(各部室普通的业务信息)必须在事件结束后及时上报;大事件信息(各部室阶段性的业务工作、工作成果、业务会议、上级调研、领导出席的专项业务活动等信息)必须在事件结束的当日上报,最迟不超过次日;持续时间较长(3天以上)的活动,事件开始当日报送事件开始信息,事件结束后上报综合信息;重大事件信息(涉及全委机关工作的大型活动、会议等信息)应在筹备期间及时上传进度。市直机关各单位上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原则上当天上传,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四、网络信息的存档及管理 信息存档包括信息原稿的整理归档与网站数据备份两部分。信息原稿(电子版)按照部门、时间、栏目及内容进行归类存档。网站整体备份要求采用硬盘备份,每日一次;以年为单位,刻录光盘,作长期资料保存,此项工作由网络管理员承担。 五、网站安全的相关规定 1.遵守有关保密法规,上网内容不得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登载不能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2.坚持网站监视值班,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一次监视检查,发现有害内容应及时报告和清除。 3.搞好网站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和清除各种病毒侵扰。 4.网站如出现故障,应及时与服务单位联系,派人进行排除,保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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