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中,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办公等“五项经费”控制不严,下降比例未达到5%的,扣0.03分……这是浙江省绍兴市纪委、市作风办日前出台的《2013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中的内容,该市据此对市级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考核细则》的出台为全市各机关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参考依据,解决了机关单位抓作风建设目标不明确、抓手不牢固、成效不持续等问题。《考核细则》明确规定,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被查实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每起视情扣0.01分至0.03分,这对全市各部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杜绝各部门福利发放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提供了政策支持。虽然《考核细则》中有的项目扣分只有零点零几分,但仍直接影响年终考核时部门积分排名,倒逼部门更加注重作风建设日常养成。
该市《考核细则》明确了14项扣分项目和3项加分项目,并对每个项目加减分值进行了细化。扣分项目包括违规用车、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违规出国(境)、滥发津补贴等乱作为现象,如违反公务用车编制、价格、排气量“三控”,或出现公务用车乱借、乱占、乱用、滥用等情况,被查实的,每起扣0.01分;也包括部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不彻底、部署不到位、控制“五项经费”不严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不尽力等不作为和懒政现象,诸如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不力,对违纪违法问题没有主动查处,而被上级查处的,每起扣0.02分,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并属实的,或被上级通报的,每起扣0.03分。
《考核细则》对加分项目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部门在全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明显,“五项经费”下降比例排名靠前,作风建设好的做法在省市进行经验介绍这三类情况,经市作风办等部门审核确认予以加分。如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办公等“五项经费”下降比例前3位的,各加0.01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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