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洛阳机关党建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公告通知 时政要闻 党建动态 党务公开 工委工作 文明创建 视频点播 他山之石 资料中心
工委工作
办公室工作
组织工作
宣传工作
市直机关工会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法律法规
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工作
群团工作
市直文明办工作
机关党总支工作
 
业务学习
父母给子女买的保险属于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吗?
 发布者: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1:28:33 阅读:23890次 【字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7 15:1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静静

    网友“小何”问: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投资型保险的情况,那么什么是投资型保险,父母给子女买的保险属于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吗?
  这里,我们一起来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投资型保险是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称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等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或者“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中国保险协会网站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进行查询。投资型保险与传统型保险的重要区别在于,保险约定事项中是否约定返还已缴纳保费,传统型保险不返还已缴纳保费,而投资型保险约定在一定情况下返还已缴纳保费。应该注意的是,在填报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时,应填报自购买保险以来累计缴纳的保费、投资金,而不是当年缴纳的保费、投资金。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投资型保险是指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投资型保险
  首先,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中的保险仅为投资型保险,传统型保险(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管是谁为谁购买,都不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其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投资型保险,是指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投资型保险,无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谁,都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再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以外的人(包括父母)为投保人的投资型保险,即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领导干部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也不属于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 上一篇:政务处分法解读之五|如何保障公职人员权利
  • 下一篇:主体身份对定性处理有哪些影响
  • 友情链接  
    济源机关党建网 慈溪机关党建网 青岛机关党建网 重庆机关党建网 深圳机关党建在线 江苏机关党建 三门峡市机关党建 安阳市机关党建
    商丘市机关党建 漯河党建网 南阳党建 许昌党建网 焦作机关党建网 新乡党建网 平顶山党建 开封机关党建网
    郑州机关党建 洛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直工委 紫光阁 群众路线网 中直党建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新华网
    版权所有: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电话:0379-63935212 传真:0379-63935212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2096号-1
    技术支持:洛阳恒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