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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工委机关党建网站管理规定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06-30 14:28:33 阅读:3151次 【字体:大 中 小】 |
市直工委机关党建网站由工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具体负责网站的改版、升级、内容更新和使用。由洛阳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协助做好维护和运行工作。为更好地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洛阳机关党建网站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有关保密法规,上网内容不得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登载不能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二、上网的内容和材料,需经有关部室领导审核签字,报工委宣传部审定后方能在网上刊登。 三、各部门要积极报送上网材料,对上网材料一般每周五报送一次,急需上网的内容可及时报送,使网上内容不断充实、更新。 四、实行工委宣传部和服务单位两级文字校核制度,防止出现错漏现象。 五、坚持网站监视值班,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一次监视检查,发现有害内容应及时报告和清除。 六、搞好网站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和清除各种病毒侵扰。 七、网站如出现故障,应及时与服务单位联系,派人进行排除,保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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