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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增强法制观念做学法、用法、执法的好法官(市法院)
 发布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04-25 15:22:05 阅读:3105次 【字体:

增强法制观念

做学法、用法、执法的好法官

                  (市法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而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航程,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将进入新阶段,法治建设将呈现一幅新图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洛阳中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法官是法律的具体实践者,是法律的守护神,可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所以,法官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案,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一、提升学法用法思想认识

人民法官是国家公务员,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以法治国的建设者。宪法和法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是以法治国的方略。我们的法官要站在有利于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锻造坚定的政治思想,司法为民的思想意识,优良的思想作风,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同时,还要学习宪法和法律,领会法律精神,增强从政本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公正司法意识的形成,努力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的审判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党和人民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领悟学法的重要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公仆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法院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充分掌握所需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学法的自觉性。人民法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同时,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即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促进了经济发展。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执行,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真正提高广大干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学习,更加明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三是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洛阳中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积极推进依法办案

       当前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法院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法官作为法律的实施者和守护者,应自觉遵纪守法、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对全社会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所以,法官应成为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在树立和落实遵纪守法荣辱观中发挥模范作用。在查办案件中,一定要把严格遵循“二十四字”的审理原则作为依纪依法办案的最后一道关口,严把审理关。一是实行查审分离,领导分开,人员分设,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审理与复审分开,成立申诉案件复查处;三是推行公开审理制度。调查结果公开化,案件审理透明化,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又使审理工作受到监督。四是完善审理工作制度。实行案件审理主办责任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保证办案质量。一次不公正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只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却是水源。这种比喻很形象地说明了法官办案不公造成的严重后果。司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法官必须清正廉明,秉公办案,这是职业的必须,也是人民的期盼。“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严与廉、能与公的关系说明,廉才能严之有效,公方可施展才能。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规范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三是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我们要时刻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具备运用审判手段打击犯罪、调解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能力;坚持廉洁自律、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的能力。在审判权的运用上,要有“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的准则,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时,要有“周公吐哺”的无私奉献精神。要以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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