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观念,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市残联开展“增强法治观念做学法用法模范”党课活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增强法治观念做学法用法模范”主题党课活动的要求,我们今天开展以“增强法治观念,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为主题的党课活动。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国法治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必将成为政府转变职能、党政干部转变思维方式和理政方式的一个重要节点。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一、法治的起源与作用
法治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是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而逐渐形成的,它来自于世界上各民族,特别是西方各民族在其生存的过程中权利与权力的广泛的持久的张力,来自特定的法律思想与社会实践的频繁的积极的互助共生。
法治理论源远流长。我们且不说西方法治的起源与发展如何,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理念来说是非常丰富的。集中体现在法家、儒家、道家的文化中。法家思想中的法治观念。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后起的学术派别。他们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故称“法家”。其基本理论有:“不法古,不循今”的进化史观,“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民富国强的功利主义等。强调“以法为本”,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公布法律,重典治国的成文法传统;“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平等精神。儒家是春秋末期由孔子创立的一个民间学术派别,也是中原农耕文化的代表。他们提倡“仁者爱人”,主张通过调和改良的方法使社会各阶层实现自我约束,从而达到天下统一、安定有序的大同社会。其基本理论有:“为国以礼”的礼治,“为政以德”的德治,“为政在人”的人治等。强调以人为本,主张“天下归仁”;以宗法为纲,重视人情的因素;维护传统制度,因事设刑。道家是以老子、庄子为主要代表的学术派别,因讲求“无为而无不为”的“道”,故名。他们主张清净无为的自然法则,即按照人类社会的自身规律办事,不要横加干涉。其基本理论有:崇尚无为而治,否定有为的人定法;追求绝对的精神自由;对既存制度的批判精神等。道家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追求自由的思想给予了后世失意政客与低层农民,使他们具有了藐视和批判既存制度与文化的勇气,成为他们追求个人独立与反抗暴政的思想武器。
在当代中国,法治又被称作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与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社会主义法治的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促进对外交往方面的作用。可以说,法治是一种治国之道、治国方略;是一种依法办事的社会状态、社会活动方式;是一种理想的法律秩序、法治秩序;是一种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代表一种价值取向;是一种法律信仰。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精髓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和多个层次,系统阐述了我们党更加重视依靠和运用法治基本方式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深刻指明了在历史新起点上,我国从以立法为中心向法治全面协调发展转变、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转变的大方向大趋势,全面描绘了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法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思想。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为主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和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主要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和法的关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把握。具体体现在“八个坚持”上: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系统发展;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四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是坚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六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七是坚持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相结合;八是坚持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协调推进。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三、党员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领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树立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模范。邓小平同志讲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古代就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党员干部要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守“红线”,让逾规者得到惩罚,让守纪者得到尊重,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党员干部决不可为,但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强化法治思维,争做学法模范。卢梭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丰富知识,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强化法治思维,确立宪法意识,规范言行,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三、严格约束言行,争做守法模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牟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四、坚持依法办事,争做用法模范。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当前残疾人工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残疾人权益受损、残疾人上访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敏感事件,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对那些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
四、增强法治观念,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践行知行合一。只有认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真正起到作用;只有人人这样去做,才能形成法治社会的良好局面。作为残疾人工作者,我们要依法办事,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做到循规蹈矩,不越“雷池”半步。我们必须增强规矩意识,敬畏法律,自觉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依法行政、慎重决策、依法办事,否则不论时间变化、空间变化,必将遭到严格的依法追责,都要对错误决策、行为付出代价。
市残联党员干部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要扭住残疾人关注热点担职责。残有所呼,我有所应。要通过下基层调研、日常接访、行风热线、百姓听呼声等途径,广泛收集残疾人的需求信息。要兼顾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在设计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时尤其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有区别、有针对性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使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使最困难、最迫切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得到实惠。要注重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使残疾人得到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二要扭住全局工作重点担专责。今年2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作出部署。这是我市残疾人工作再上台阶的新机遇。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逐条落实,把真金白银的实惠送到残疾人的心坎上。三要扭住业务工作难点担重责。一定要防止自我封闭意识,我们在工作上要做到“三带三贴”,即“带着感情,贴近残疾人;带着责任,贴近需要协调的部门;带着办法,贴近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今后要在这一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取得好的效果。遇到困难挑战,要砥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发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确保完成省定惠残民生工程和年度目标任务,实现《洛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完美收官。四要突出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全面推进各项残疾人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完成本科室、本部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严”和“实”落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体现到每一项具体行动上,最终积小成为大成,以每一个项目任务的完成,确保整体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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