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正确的事”与“正确地做事”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地做事”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首先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正确地做事”就是一味地按规定、按原则例行公事,而不顾及目标能否实现,是一种被动、机械的工作方式;“做正确的事”不仅注重程序,更注重目标,是一种主动、能动的工作方式。这两种工作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只对过程负责,还是既对过程负责,又对结果负责;是等待工作,还是主动工作。“正确地做事”强调的是效率,其结果是让我们更快地朝目标迈进;“做正确的事”强调的则是效能,其结果是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在坚实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
面对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我们全体党务干部首先要“做正确的事”,其次要“正确地做事”,以踏实的态度、扎实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努力谱写中国梦中原更出彩的“洛阳篇章”而努力奋斗!(市人大机关党委 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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