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室和1个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三大群众性创建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军民、警民等精神文明共建活动;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志愿服务工作、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等日常创建工作。依据市委、市政府规范,与市创建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共有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2016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三大群众性创建活动;做好全市志愿服务工作、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及道德讲堂等日常创建工作;其他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5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5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项目支出250万元,占100%。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项目支出250万元,占100%。主要项目是:文明城市、单位、景区、窗口行业、社区、农村创建,公益广告、志愿服务工作,未成年教育工作。道德讲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文明网维护等。
附表:2016年文明办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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