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文慧,女 ,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5年进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五好法官、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和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并获得洛阳市“维权贡献奖”先进个人,洛阳市“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系统文明执法优秀干警、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郏文慧同志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化解矛盾纠纷。参加工作近二十年,主审和参与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有近七千起,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用慈母般的爱心、用专业法官的责任心妥善处理了一起又一起在别人看来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理解。
郏文慧多少年如一日,始终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职业准则,用秉公无私构筑着正义的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一片公正的蓝天,她热爱着法官的职业,奉行着“忠于职守、惩恶扬善”的职业操守,追求着“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弘扬着“一生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她是洛阳法院系统广大法官的优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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