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宾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决策部署,“硬核”加强各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工作力量,做到有机构办事、有能人干事、有动力成事,奋力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机关党委机构编制纳入“三定”作为“硬杠杠”。全面开展机关党组织现状大排查、大起底,针对原有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体系不健全、责权不明晰、力量不平衡的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全程督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直部门(单位)的机关党委设立方案。全面明确机构编制,在49个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全覆盖”设置机关党委,设1名副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科长)职数,专职专责抓机关党建,并纳入“三定”规定。全面实行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与人事科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人事科科长,将人事与机关党建有机融合,强化机关党委抓工作的手段,真正实现机关党委“实体化”。
坚持把“高于同级标准”选配人员作为“硬标准”。市委坚持“用优秀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用人导向,将“高于同级标准”作为选拔机关党委书记的刚性要求,坚持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委书记岗位。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锤炼后备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高学历的年轻干部从事党务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党务干部交流轮岗,确保有骨干力量干事。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巡察组按市委部署,把书记、专职副书记选配工作纳入巡察、督查规定动作,指导督促依法依规选配到位,确保把关从严。截至目前,市直部门(单位)配备专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86名,平均年龄41岁,其中硕士研究生占30%。近三年来,共提拔重用专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25人。
坚持建设想干事、善成事党务干部队伍作为“硬标尺”。坚持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任前谈话,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务干部队伍对标“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标准,认清职位、找准定位、转变角色。实施党务干部提能计划,每年分批次、“全覆盖”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到高等院校、党校、干部培训学院开展研修培训、示范培训,并以示范点建设强化实战历练,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本领。近三年来,各级共举办研修班、专题班等80余期,培训党务干部3400余人次。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对述职评定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能力不足、专职不专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限期整改,激励党务干部专注主业、实干担当。
(供稿单位:宜宾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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