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省直机关工委决定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探索解决党支部工作难点的途径和办法、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总结实践经验和运行规律,制定和完善符合省直机关实际、具有指导性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使机关党支部工作看有榜样、学有经验、做有借鉴,努力提高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主题及内容
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总目标,开展以 “担当、提升、务实、廉洁、表率”为主题的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活动,同时以此为载体抓好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工程。
1、勇于“担当”,增强党员意识。
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在应对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挺身而出。在推动我省改革发展大局、实施主基调主战略、推进同步小康等工作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2、注重“提升”,提高能力素质。
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理论武装,营造讲学习、善思考的良好环境,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业务知识,优化知识结构,着力提高大局思维能力、理性思维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建功立业。
3、强化“务实”,树立良好作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机关效能建设等要求,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转作风、守纪律,树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参与同步小康驻村、党建扶贫等工作,把精力放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用实际行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4、奉行“廉洁”,保证为民用权。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依法行政,清廉高效,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做到对权力心存敬畏。强化办事程序公开透明,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5、发挥“表率”,更好凝心聚力。
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为抓手,带动党员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让先锋模范作用在共产党员的岗位上体现和展示。树立积极向上的风气,创造有追求、能干事的工作环境,形成坦诚理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以良好的作风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三、方法步骤
各单位可在以上5个主题中任选一个主题,也可自选主题开展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活动。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月底前)。
1、动员部署,科学选点。
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有关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实情,按照创建标准,综合评定,确定典型示范党支部。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各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内容、进度及责任人,于4月底前将创建方案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二)创建培树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
1、精心培育,督促指导。
各单位对照创建方案,认真开展好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真正培树出可看、可听、可学的典型示范党支部,务求实效、创出特色,真正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定期督查、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和下级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抓好措施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2、交流观摩,学习互动。
省直机关工委将适时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专家点评会等推进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
1、逐级申报,总结验收。
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实行“逐级申报制”,按照“申报→审批→实施→验收→推广”五个步骤进行。各单位10月底前完成对典型示范党支部的检查、验收及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典型示范党支部申报表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对各单位申报的典型示范党支部进行评估遴选。
2、评选表彰,宣传推广。
评选出30个省直机关典型示范党支部,在2012年—2014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进行命名。总结提炼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创建中的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在“贵州省直机关党建”网上开辟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专栏,展示各典型示范党支部工作成果,组织学习交流,推广运用示范党支部的创新经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纳入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作为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的一个重要抓手,抓紧抓实。要结合实际选取1至2个主题,确定1至2个典型示范党支部进行培育。要注意选取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主题,选择党建工作基础比较好、党支部书记工作能力比较强、党员干部创新热情比较高、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党组织作为典型示范党支部。机关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典型示范党支部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上下联动,强化指导。
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由机关党委主要领导联系负责典型示范党支部的创建工作并进行全程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本单位形成1至2个党支部建设工作创新亮点。省直机关工委适时将对创建典型示范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抽查。
3、积极探索,讲求实效。
选定典型示范党支部,要从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工作,切忌搞形式主义或拔苗助长。创新探索的工作经验不仅要有本部门(单位)的特点,同时要可供其他单位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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